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,直属单位(学校)、有关高校:
根据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,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题
针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点、难点、创新点、实际问题进行课题申报。可围绕区域教育综合改革、品质课堂、精准教学、未来教育、教育评价、课程建设、作业改革、新课标新教材、社区(老年)教育等开展专题研究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凡我市教育工作者、教育科研工作者和热心于教育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均可申报。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的人士申报或联合申报。援疆援藏课题仅限在新疆阿克苏、西藏那曲地区的教育工作者,需通过援疆、援藏指挥部申报,课题内容需与新疆和西藏教育教学问题有关。
2.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、浙江省体卫艺专项研究课题根据金市教规〔2022〕4号《关于实施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预申报制度的通知》文件要求开展评审推荐。
3.本次申报课题类别: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、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“作业改革”专项课题、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“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”专项课题。
4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受理:
(1)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(2)课题申报人(主持人)为两人以上的;
(3)一人同时主持或执笔两项及以上课题研究的(专项课题不受此条件限制);
(4)正在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而未结题的(专项课题不受此条件限制);
(5)不按规定申报程序申报的。
三、截止时间
各类研究课题上报时间均为2022年10月31日,迟于申报截止日期寄(送)出的申报表不进入本次评审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申报人认真填写《申报·评审表》,依据选题内容和规范要求,制定课题详细研究方案,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。
2.未按要求报送或《申报·评审表》未加盖县(市、区)教科规划办或院校科研部门印章均为无效,不参加评审。
3.申报人将《申报·评审表》一式四份和一份课题分类汇总表(电子表格发邮件至6947659@qq.com)在规定时间报送我办,接受我办初审和评委会复审。
五、申报名额
结合全市实际,各类课题申报名额具体分配如下表:
县市 | 规划课题 | 作业专项 | 评价专项 | 县市 | 规划课题 | 作业专项 | 评价专项 | |
市直学校 | 各3 | 各2 | —— | 东阳市 | 55 | 15 | 8 | |
婺城区 | 50 | 15 | 8 | 永康市 | 55 | 15 | 8 | |
金东区 | 40 | 10 | 5 | 浦江县 | 50 | 15 | 8 | |
开发区 | 50 | 10 | 5 | 武义县 | 40 | 10 | 5 | |
兰溪市 | 55 | 15 | 8 | 磐安县 | 40 | 10 | 5 | |
义乌市 | 60 | 15 | 8 | 市直 高校 | 金职院 | 20 | 各2 | —— |
其他高校 | 10 | 各2 | —— |
六、其它
1.本次申报数量多、质量要求高,希各县(市、区)教科规划办、院校科研处(室),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。
2.受理申报期间,如需了解、咨询有关情况,请与所在县(市、区)教科规划办联系,也可与我办直接联系(地址: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9楼,邮编:321017,联系电话:82057746 联系人:陈老师)。
附件:1.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“作业改革”课题选题指南
2.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“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”课题选题指南
3.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·评审表
4.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分类汇总表
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