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(中心)、分院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2023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1. 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10月7日(周六)、10月8日(周日)教职工正常上班,教学正常进行。原定10月5日(周四)的课程安排至10月7日(周六),10月6日(周五)的课程安排至10月8日(周日)。
2. 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,9月28日下班前务必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3. 节假日期间,值班人员需加强值班值守、应急处置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工作,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,确保指令畅通、联络顺畅、指挥高效,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。